通知公告

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5-02 

 

 

 

 

 


教资助〔2017576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脱贫攻坚核查组核查情况,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中,个别地方存在着资助政策向学生家长宣传不到、受助情况与学生家长沟通不到位、个别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解决省脱贫攻坚核查组核查过程中发现的类似问题,积极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教育资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实现应助尽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整改

712,各市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016-2017学年度受助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要求整改到位。要认真填写整改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连同排查整改报告,于713日上午12:00之前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方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通过办公区间报送;高校报送邮箱:200982110@qq.com;邮寄地址:郑州市正光路22号(正光路与德厚街交汇处)行署国际广场E3楼。

二、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

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资助政策,是解除广大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途径。各市县、各学校要重点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的资助政策宣传。一是建立给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长一封信制度。每学期末,各级各类学校要将资助政策和本学期学生受助情况,以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学生家长,确保学生家长了解相关资助政策和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资助的情况。具体格式见附件2二是建立及时通报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受助情况通报制度,在受助学生获得资助的一周内,将学生受助情况通报给学生家长。结合本次排查整改,各地各学校要于712日之前将2016-2017学年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受助情况,通过家访、电话联系等方式通报给所有学生家长。

三、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宣传

在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学生加强资助政策日常宣传的同时,重点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认真落实“两节课”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给学生上一节本学期本学年资助政策宣传课,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得到有效资助;在期末结束放假时上一节资助政策宣传课,让学生回家给家长讲清楚资助政策。使广大家长知晓教育资助政策,支持配合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后顾之忧。二是认真落实各级各类学校随录取通知书发放资助政策简介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在每年新生录取时,都要随录取通知书,发放资助政策简介,各高等学校仍按规定发放由教育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资助政策简介;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要在通知书背面或合适的位置按现行资助政策印制资助政策简介;各市、县统一规定所属学校资助政策简介的具体内容和发放方式。要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家长的资助政策宣传,确保家喻户晓。

四、切实加强领导

这次全面排查整改,时间紧、任务重,对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和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意义重大。各市县、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全面排查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附件: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排查整改统计表

2.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017年7月5


附件1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排查整改统计表

填报单位:

单位:人、万元

学段

建档立卡学生总人数

排查学生数

排查中存在问题学生数

其中

已整改学生数

待整改学生数

补发资助资金人数

补发资助资金金额

备注

资助政策向家长宣传不到位人数

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人数

受助情况与家长沟通不到位人数

其它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学前教育

 

 

 

 

 

 

 

 

 

 

 

 

义教教育

 

 

 

 

 

 

 

 

 

 

 

 

普通高中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

 

 

 

 

 

 

 

 

 

 

 

 

高等教育

 

 

 

 

 

 

 

 

 

 

 

 

备注:1.排查中存在问题学生数=资助政策向家长宣传不到位人数+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人数+受助情况与家长沟通不到位人数+其它,即3=4+5+6+7列;

      2.排查中存在问题学生数=已整改学生数+待整改学生数,即3=8+9列。

 


附件2

 

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希望您能抽空把这封信读完。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了覆盖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完全有能力保障您的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016年秋季入学以来,我省各学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具体的资助政策如下:

1.学前教育。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2.义务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对寄宿的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费,按照每生每年800元的标准发放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3.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阶段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4.中等职业教育。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5.高等教育。对在本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专科学生还可以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在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申请“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可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如果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而获得一定的收入。国家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勤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考入省外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您的孩子                            学校       年级         专业       班就读,按照政策应该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资助政策,目前已享受到的资助政策分别是                                             ,标准分别是        /年、        /       /年、         /年、        /,目前分别已发放资助资金        元、    元、    元、   

如果您有什么疑问,可以向老师、学校或县级教育部门咨询。

                                    X  X  X学校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7月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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