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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阳工学院招飞简章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0-29 

 

 

一、招生计划: 35人

二、招飞区域: 安阳、新乡、濮阳

三、招飞报名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男性高中毕业生(限理科考生,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2.年龄16至20周岁( 1993年 9月 1日 - 1997 年8 月31 日 )。

(二)身体基本条件

1.身高168-185厘米。

2.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18.5。注:BMI=体重(kg)/身高(M)2  

3.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5(相当于E字表4.8以上);不应有角膜屈光矫正手术史;不应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视,不应有严重的沙眼或倒睫。

4.不应有精神障碍、癫痫及其病史和家族史。

5.不应有恶性肿瘤,以及可能恶变或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6.不应有传染性疾病,不应为艾滋病病毒(HIV)携带者。

7.不应有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异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

8.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

9.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血压收缩压不应持续低于90 mmHg或高于等于140 mmHg;舒张压不应持续低于60 mmHg或高于等于90 mmHg。

10.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

11.不应有泌尿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应有泌尿系统结石。

12.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如:肺结核。不应有血液系统疾病及其病史。

13.不应有免疫、内分泌系统及新陈代谢疾病及其病史。

14.不应有传染性、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

15.不应有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或畸形,不应有嗅觉和听力丧失。

(三)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1.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2.性格开朗、情绪稳定。

3.思维敏捷、反应灵活、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民航招飞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学生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预估成绩在河南省本科三批录取控制线以上。

 

四、招飞流程

安阳工学院招飞流程主要包括:报名、初检面试->上站体检->背景调查->参加高考及填报志愿->提前批录取->审核录取->入学身体复查、综合测评等环节,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报名、初检面试:2012年11月,漏补报名可延至各市初检之日现场报名,期间安阳工学院将派出招飞工作人员赴各地市进行初检及面试。

2.上站复检:2012年11月至2月中旬,初检面试合格学生,必须到安阳工学院指定单位集中进行身体复检。

3.背景调查:2012年12月中旬至2013年4月。

4.录取前身体复查:2013年6月中下旬进行。

5.录取:2013年7月-2013年8月期间,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时间,根据中国民航局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科提前批次择优录取。

6.报到与入校复检:2013年9月7日-9月8日招飞录取学员到校报到,2013年9月10日-11月上旬入校复检。

五、高考报名、志愿填报与录取

    1、高考报名: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学生,按省招办的相关规定参加高考统一报名。

2、志愿填报:考生填写《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时,在本科提前批次把安阳工学院作为第一志愿填报。

3、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将严格按照2013年中国民用航空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科提前批,经省招办批准,择优录取。

六、入学复查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国家教育部2009年10月16日《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民航发 [2009]84号)第十三条要求,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可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转专业或退学处理。

七、学制、学位

    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八、学习、训练和管理

1.依据飞行专业培养要求,飞行学员必须修读规定的课程。

2.在学习、训练期间,因身体、技术等原因不能继续就读本专业或参加训练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入相近专业学习;不符合在校继续学习条件的停飞学生予以退学。

3.学习成绩、身体条件等合格的飞行技术专业的学生,经有关测试合格,到有关航校进行飞行训练。

4.学校对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九、收费标准

按照当地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服装费以及教材费等,其中学费3700元/年。

十、毕业与就业

飞行技术的学生按照培养方案修完所有课程和培训科目,成绩合格,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可的有关执照、完成毕业设计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可获得安阳工学院颁发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标准的,可获得工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毕业后由学校推荐到有关航空公司,由航空公司择优录用。

    十一、报名咨询

咨询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黄河大道安阳工学院招生及就业指导处

         安阳工学院飞行学院

咨询电话:0372-2909887、0372-2909218

学校网址:http://www.ayit.edu.cn/

邮    编:4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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