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河南省教育厅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文件精神,《安阳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安阳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安阳工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学生就业前景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5-2026学年转专业实施办法。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付金艳 张海峰
组员:叶 慧 叶龙海 李 敏 刘 钰 王铁成 乔力伟 雷 杰
二、转专业对象
本学年转专业工作面向我校 2025 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其他年级学生。
三、转专业条件和数量
1.条件
符合国家、学校有关转专业的政策;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招生条件;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同意接收。
2.数量
调入学生按照一定比例控制(飞行技术专业除外)。若申请转入学生不超过控制数,我院将组织面试,按照成绩确定调整专业学生名单;若申请转入学生超过控制数,我院将组织考试+面试,按照成绩确定调整专业学生名单。我院各个专业可接收学生专业、名额计划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及班级人数 |
接收计划 |
备注 |
1 |
安全工程(31人) |
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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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43人) |
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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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交通运输(管制与签派)(29人) |
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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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32人) |
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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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物流管理(35人) |
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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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项工作时间节点
1.个人申请。
2025年12月23日—12月25日,转专业学生将申请材料交至辅导员处。
2.审批
学院汇总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
3.转出公示
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8日将转出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名单、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申请表于2026年1月9日17:00前移交拟转入学院。
4.转入审核与公示
我院根据考核办法对学生进行考核,2026年1月21日—2026年1月23日将拟接收学生名单在我院公告栏及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将名单、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申请表于2026年3月12日前报学生工作处。
5.其他情形
公示期内学生放弃转专业资格的,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我院和拟接收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四、监督
1.我院转出转入工作各环节工作按照学校要求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2.转入和转出专业环节中,申请人应诚实守信,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若申请人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虚假,取消其转入转出资格,并提请上级处理。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
飞行学院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