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飞行学院2025-2026学年转专业工作办法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2-18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河南省教育厅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文件精神,《安阳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安阳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安阳工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学生就业前景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5-2026学年转专业实施办法。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付金艳  张海峰

组员:叶   叶龙海        王铁成  乔力伟    

二、转专业对象

本学年转专业工作面向我校 2025 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其他年级学生。

三、转专业条件和数量

1.条件

符合国家、学校有关转专业的政策;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招生条件;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同意接收。

2.数量

调入学生按照一定比例控制(飞行技术专业除外)。若申请转入学生不超过控制数,我院将组织面试,按照成绩确定调整专业学生名单;若申请转入学生超过控制数,我院将组织考试+面试,按照成绩确定调整专业学生名单。我院各个专业可接收学生专业、名额计划见下表。

序号

专业及班级人数

接收计划

备注

1

安全工程(31人)

6

 

2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43人)

8

 

3

交通运输(管制与签派)(29人)

5

 

4

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32人)

6

 

5

物流管理(35人)

7

 

三、各项工作时间节点

1.个人申请。

20251223日—1225日,转专业学生将申请材料交至辅导员处。

2.审批

学院汇总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

3.转出公示

202616日—202618日将转出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名单、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申请表于2026191700前移交拟转入学院。

4.转入审核与公示

我院根据考核办法对学生进行考核,2026121日—2026123日将拟接收学生名单在我院公告栏及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将名单、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申请表于2026312日前报学生工作处。

5.其他情形

公示期内学生放弃转专业资格的,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我院和拟接收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四、监督

1.我院转出转入工作各环节工作按照学校要求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2.转入和转出专业环节中,申请人应诚实守信,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若申请人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虚假,取消其转入转出资格,并提请上级处理。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

飞行学院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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